根據《山東省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〉實施細則》、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建設項目試生產環節安全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(試行)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,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組織專家對山東鑫安泰安環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《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染料裝置改造項目(一期)試生產條件安全評價報告》進行了審查。
審查專家聽取了評價單位對《報告》的介紹,經現場核查和認真討論,認為《報告》所依據的法律法規、標準規范適用正確,報告編制內容符合規范要求,且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正確,對項目分析較全面,評價結論符合企業現場實際情況,專家組原則同意通過該《報告》,并提出了修改意見。染料裝置改造項目(一期)試生產范圍如下:901裝置色酚AS-IRG,902裝置1,3,3-三甲基-2-亞甲基吲哚啉、堿性黃28#,904裝置1,4-二氨基蒽醌,907裝置尤麗素系列產品,909裝置紅色基系列產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