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
為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,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運行,特制定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》(青海灣精化防控辦發[2022]4 號),文件規定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,工程部是外協施工、監理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,人力資源部是勞務派遣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,負責在其管理范圍內引導所屬人員堅持“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風、少聚集”等良好習慣,時刻保持安全社交距離。同時,文件對信息摸排、核酸檢測、人員管控、意識形態管控等工作考核標準進行了嚴格規定。